懲罰(Punishment)
我可以感覺到韁繩上
拖曳的皮帶在她的
頸背,風
在她裸露的胸前。
風將她的奶頭
吹成瑪瑙珠子,
風動搖了她肋骨
脆弱的架構。
我可以看到她溺斃的
屍體陷在沼澤裡,
沈重的石頭,
漂浮的棒棍和樹枝。
在底下的她最初
是一株樹皮刨盡的樹苗
而今被挖出
橡樹骨,腦漿桶:
她剃過的頭
像麥的殘株,
她遮眼的布像污穢的繃帶,
她的繩套是一枚戒指
可儲存
愛情的回憶。
小淫婦,
在他們懲罰你之前
你頭髮淡黃,
營養不良,而你那
如焦油的臉是美麗的。
我可憐的代罪羔羊,
我幾乎愛上了你
但在當時我也會丟擲,我知道,
那些無聲的石頭。
我是狡猾的窺淫狂
偷窺你的腦暴露
且黝的迴紋,
你肌肉的網路
以及你所有編了號的骨頭:
我,我無語地站立著
當你那些不貞的姊妹,
焦油淋裹全身,
在柵欄邊哭泣,
我壓抑憤怒
假裝不見
卻又了解這確切的
部族的,親近的報復。
譯註:一九五一年,一名滿身泥炭的少女遺骸在國沼澤地尋獲。丹麥考古學家葛羅布在《沼澤居民》一書中如此描述著:「赤裸地躺臥泥炭穴中,眼覆蒙眼布;頸上纏著頸圈。眼上的布抽得很緊,我們可確定這布條是用來蒙眼,不讓她再見到這個世界。她頸上並無勒痕,可知頸圈並非做勒斃之用。……她左邊頭髮被剃刀剃掉……當她的腦被取下時,表面的迴紋和縐摺處仍可清楚辨識(葛羅布翻印了她腦部的照片)……這女孩只有十四歲,未有足夠的食物過冬……她身上堆滿了白樺枝條和一大塊石頭。」根據羅馬史學家達西塔斯(Tacitus)的說法,日耳曼民族處罰不貞婦女的方式是——剃掉她們的頭髮,然後將她們鞭打出村莊或殺死她們。而今天,她的「那些不貞的姊妹們」被愛爾蘭共和軍剃掉頭髮,剝光衣服,身塗焦油,套上手銬,驅往貝爾法斯特(北愛首府)垣牆,以懲罰她們和英國士兵交往。對這種政治情結所造成的人道精神的淪喪,詩人只是無助的目擊者;他深諳此歷史悲劇的背景,卻不免感到同謀的罪惡感。
引自:The For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