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這種咬嚙性的小煩惱。


美學: * 形上學篇: a.觀念論:以蘇格拉底、柏拉圖、奧古斯丁、西賽羅、亞奎那為代表。 認為「人之所以覺得某種事物是美的,是因為此一事物的本身具有 某些條件,而這些條件符合我們的審美觀念,所以我們就說他是美 的,因此美的產生並非純因物的屬性,也非單單由於我們的感性, 而是源自於人類主客觀的理念一致。」 −奧古斯丁:美是秩序的精華 −西賽羅 :均衡是美的條件 −亞奎那 :完美是存在於秩序 −美的律則:1.變化中的統一,統一中的變化 2.秩序 3.對稱 4.明瞭 5.均衡 6.比例 7.調和 −缺點:這些「律則」並非美學所獨有,就像哺乳類(律則)與人類 (美學)的關係一樣,以此作為推論的基礎很危險。
b.感覺論:以邦格騰、康、克羅齊、魏朗、桑塔耶那為代表。 −邦格騰:所謂美,就是圓滿的感覺。 −康 :《判斷力批判》中有提到美的四原則: 1. 對它毫不關心,而獲得的快樂就是美 2. 不加概念,而給予普遍的概念就是美 3. 雖有目的的形式,但無目的的表象而被知覺的就是美 4. 並不加概念當作必然的快適對象而被認識的就是美 美感之感性是介於悟性(概念與直覺)和理性(演繹)之間,此種感性的知覺,康稱為「判斷力」,即審美的能力。康的體系是建立在「無關心說」與「判斷力」兩個理論基礎之上。 −克羅齊:本質上仍是快感理論的延伸,但特別強調直覺的重要性, 並以直覺作為一切審美活動的根源。著有《美學原理》, 認為知識有兩種形式:不是直覺,就是邏輯;不是想像得 來,就是理性得來;不是關於個體,就是關於共相;不是 關於個別事物的,就是關於它們之間的關係。總之,知識 所產生的,不是意象,就是概念。認為「直覺就是表現, 除了表現之外別無他事」。 −魏斯:在著作《美學》中提到:「藝術就是感覺的表現,由於感覺 是多樣化的,所以藝術也是多樣化的。」在他看來,藝術是 創造美的,但不是一切藝術都在創造美。因此,他將藝術分 為兩類:1.裝飾性的藝術,目的在滿足人類愛美的天性, 所以特別注重形式的快適。2.表現的藝術:目的為自我表 現,因此不必一定與美有關。 −桑塔耶那:在著作《美感》中提到:「美乃是積極的、內在的、且 客觀化了的價值。」、「美是一種價值、一種情緒,一種 出於我們意願與欣賞者天性的愛好。一個個體,若不能 把快樂給予任何人,就不能是美的,而一種所有人都始 終不感興趣的美,是一種矛盾的邏輯。」 −優點:感覺為一抽象的名詞,因此可完全自由的界說。只要有完整 的邏輯體系就可以演繹出一套完整的理論。 −缺點:(1)終究都是在思想家主觀臆測之下的大前提所出現的理 論,這些理論只能存在於自己的邏輯系統之中,無法受到他 人的驗證。 你若無感覺就無法感受到美,但是感覺並不等於美。就像詩 歌不能以非語言的形式表達出來,但語言並不是只有詩歌。 因此,將美與感覺並立是無意義的。
C.意念論:主要為叔本華。認為應由意念去把握美的本質。其主張人類是理性 的最高級動物,因而在人類理性化的世界中有一種純意念的作用。 這種意念的作用使我們的心靈之中有一種美的「預想」,故人可以 自這種預想之中去認識美,而藝術家則透過此種預想去表現美。 −叔本華:−因果論與悲觀思想。 −我們思維中一切知識的根本(感官知識)均與我們的願 望、意志、決心有不可分的關係。故知識源於意念,而 意念起於希求(需求?)。希求來自於匱乏,而缺乏即 是痛苦,故一切皆源自痛苦。美亦不例外,因此美是一 種悲劇。另外,世事皆是相對的,若是滿足了此的需求, 就會造成彼的匱乏。 −另一方面,叔本華又認為,藝術家的審美創作可以使他 暫時超脫上述的因果律。 −缺點:因果論不一定成立。若成立,則將發生無限後退 的問題。其次,藝術工作的抽象理論:叔本華認 為某些情況下,某些人可以無視於現實其他因素 ,將物我隔離於感官世界與思維世界之外,僅就 物的本體加以思考、認知。而叔本華所說的這個 情況,應是「空無」,若非到此境界,無可絕緣。 但,進入「空無」又能關照到「物自身」則又是 一個顯而易見的矛盾。
D.情感論:新康派的柯恩。 −認為人類意識的根本是源於感覺之情緒,此種內在情緒之外在表現 就是美感藝術的創造。 −較近心理學,而成為心理學的主流,因而在形上的哲學體系裡沒有 得到良好的發展。



trackback

trackback_url

http://lunaj.blog13.fc2.com/tb.php/322-55c20a16
|
阿森(10/13)
小云(10/13)
ヨシキ(10/13)
lunaj(10/13)
lunaj(10/13)
小(10/10)
小云(10/08)
銀狐(10/05)
kallima(10/02)
BlogPetの愚魯狗(10/02)
ieye(10/01)
呂仁(09/30)